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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扶贫帮困工作制度(试行)
发布日期:2013-07-01 00:00:00浏览次数: 字号:[ ]

为了激发广大委员积极参与扶贫帮困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密切政协组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根据政协伍家岗区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协群众工作的意见》,特制定本制度。

一、扶贫帮困原则

政协委员要积极参与或自觉发起扶贫帮困活动。活动中,要从自身实际出发,本着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进行。

二、扶贫帮困形式

1、思想帮扶:对帮扶对象开展上门交心谈心活动,帮其树立克服困难、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决心。

2、生活帮扶:对特困家庭给予资金、物资等生活上的帮扶。

3、技能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困难家庭成员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技能帮扶。

4、岗位帮扶:对下岗失业家庭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岗位。

5、助学帮扶:对贫困学生开展捐款、捐书、捐赠学习用品等助学活动。

6、助残帮扶:对残疾人开展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残疾人用品捐赠、就业帮扶等扶残助残活动。

三、扶贫帮困对象及范围

居住在伍家岗辖区内的特困家庭、下岗失业家庭、残疾人家庭、贫困学生等。

四、扶贫帮困方法及步骤

1、深入调查,摸清底数。街(乡)联络处通过区民政局、总工会、残联等部门广泛调查,分特困家庭、下岗失业家庭、残疾人家庭和贫困学生等类型摸清底数,建立扶贫帮困信息库。

2、汇总信息,提出名单。各街(乡)联络处汇总区特困家庭、下岗失业家庭、残疾人家庭和贫困学生情况,提出帮扶对象建议名单,报区政协主席办公会审定

3、委员认领,确定对象。根据主席办公会审定的帮扶对象名单,辖区各委员结合自身实际,按照“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的方式,自行确定帮扶对象,并报所属联络处登记,街(乡)联络处汇总后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示。最终结果反馈区政协办公室。

4、落实责任,真情帮扶。按照确定的帮扶对象和方式,落实好帮扶责任。各街乡联络处要加强对委员扶贫、帮困工作的指导和统计工作。

五、扶贫帮困的组织及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扶贫帮困活动在区政协领导下,以街(乡)联络处为单位统一组织开展扶贫帮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抓好新时期政协群众工作的具体体现,区政协机关、各街(乡)联络处要站在政治的高度,全体委员开展好扶贫帮困活动做好服务工作

2、加强宣传,形成氛围。区政协办公室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为群众办实事和扶贫帮困的重要意义,总结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时推广经验,引导广大委员自觉参与扶贫帮困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3、做好考评,务求实效。区政协各专委会各街(乡)联络处要及时掌握委员参与扶贫帮困活动情况,做好登记考评工作,并及时向区政协办公室反馈活动情况,上报活动信息,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务求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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